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为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应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突发舆情,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根据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处置机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项的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原则(一)积极应对。
正视舆情,不回避、不推诿,对舆情进行主动回应,对谣言进行揭露,对事实予以澄清,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掌握主动权。
(二)快速反应。
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
发现舆情息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启动预案,实施响应,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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