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杆子提纲网提供各类精品文档写作提纲!
当前位置:笔杆子提纲网 > 提纲中心 > 在对传统的深度挖掘中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在对传统的深度挖掘中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11-16 | 移动端:在对传统的深度挖掘中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在对传统的深度挖掘中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

  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

  中华法治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千余年不断创新发展。

  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其着眼于政治治理和文明秩序的构建,既有社会治理的政治维度,又有法律治理的技术维度,还有良法善治的伦理维度,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

  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关键在于体现自主性、原创性。

  相较于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功实践,中国法学理论研究提出新概念、新判断、新范畴、新理论的能力还有很大不足,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自主性和创新性还有所欠缺。

  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就要科学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内在统一性,立足新时代新实践挖掘和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思想精髓,发展具有民族基因、文化根基的理论体系。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核心精神到制度、文本、技术、话语均为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不竭思想源泉和制度素材,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价值理念与民族精神相契合。

  以中华法系为标志的中华法治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