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高新区是工业经济的主战场,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
当前,高新区面临着要素成本制约、政策优势减弱、区域内外竞争压力增大、发展活力不足、发展动能减弱等问题,因此,势必健全管理机制体制,充分激发园区的活力。
一、园区发展面临的瓶颈从当前全国产业园区发展的模式来看,主要有三类:
一是管委会模式。
“管理层”是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管委会,代表当地政府行使政府职权,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具体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等职责。
二是“政区合一”模式。
园区与当地行政区进行合并,或成立一个新的行政区,形成“政区合一”,并承接托管区域的社会行政职能,承担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综治维稳等社会发展任务。
三是“管委会+公司”模式。
由管委会代表政府管理区内的各项建设、土地开发和招商引资,并为入驻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公司主要负责履行园区的运营建设职能。
高新区采取的就是上述第三种模式。
当前,由于园区管委会在国家行政序列中定性不明,大多不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权限。
园区管委会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拥有一定的社会管理权限,但在实际工作中,关键的权力往往不能下放给园区,导致园区在产业规划、土地征用、人才服务等方面都受到有关部门和有关政策条文的制约。
以高新区为例,在机制上,还存在以下短板。
一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优化。
目前,对高新区没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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