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法院力量素有“绿色净土”“北国碧玉”之称的呼伦贝尔,是我国向北开放的前沿,这里有辽阔的草场、著名的湿地、茂密的森林,这里河流纵横、湖泊遍布,作为北半球高纬度欧亚大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对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为守护好这片青绿,内蒙古呼伦贝尔两级法院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主动将辖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置于地方党委和全市法院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如今已经探索形成“保护、打击、预防、修复、联动”五位一体生态司法模式,为构筑牢不可破的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法院力量。
创新机制环资审判提档升级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该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不能走常规化的司法审执模式,需要专门化的审判体系。
工作中,呼伦贝尔两级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围绕审判需要选干部、育人才,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呼伦贝尔市法院关于试行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审执模式工作方案》,选任熟悉各类审判业务的法官专门负责审执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实行“四合一”审执模式,进一步整合了审判资源、提升了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