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互学互鉴观摩会上的汇报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和基础内容。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我市新实践,我市连续16年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蝉联“长安杯”,成为首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获批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科学立法,优化法治供给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应以高质量立法为基础。
我们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构建完备的基层治理法规政策体系,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石。
一是加强治理立法。
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立足地方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聚焦基层治理领域开展立法。
近年来,我市制定实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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