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谈话制度一、谈话对象及时间谈话对象为副科级以上的党员干部或重要岗位人员,坚持每年至少谈话一次。
二、谈话的主要内容(一)个人廉洁自律、廉洁勤政的情况;(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思想动态情况,特别是对反腐倡廉方面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
(四)在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五)需要及时纠正的问题以及就如何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勤政提出具体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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