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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自评报告(银川市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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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自评报告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宁教督导[202x]77号)文件要求,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试行),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36项指标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39所,其中公办园27所,民办园12所(普惠性民办园11所,非普惠园民办园1所)。

  幼儿园在园幼儿7269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6889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3891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2998人,非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380人)。

  幼儿园教职工共有1223人,其中专任教师645人、保育员263人、其他教职工315人。

  二、主要指标达标情况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指标包含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和社会认可度情况四个方面,总计36项,我市自评达标34项,达标率为94.44%。

  具体情况如下:1.普及普惠水平:共有3项指标,我市达标3项,达标率为100%。

  其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5.29%(使用202x年数据);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4.7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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