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发文字号】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法律效力】部门规章【颁布日期】202x-07-25【生效日期】202x-09-01《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已经202x年11月30日应急管理部第3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x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明202x年7月25日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