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入厂人员的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厂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
(1)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电力工业部有关电力生产、建设的规程、规定,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史(含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企业设备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企业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4)提出希望和要求。
如要求受教育人员要按《全国职工守则》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积极工作;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要遵守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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