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杆子提纲网提供各类精品文档写作提纲!
当前位置:笔杆子提纲网 > 提纲中心 > 湘潭市困难家庭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湘潭市困难家庭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11-19 | 移动端:湘潭市困难家庭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湘潭市困难家庭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20xx年)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情形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统称为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对象。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请程序第四条申请困难家庭社会救助的程序(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