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纪之“火”淬炼党员干部“四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作为党员干部,应当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
以党纪之“火”淬炼“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忠诚之心”。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
知为行之始,行为知之成。
如果理想信念动摇、滑坡,就会在困难考验面前退缩、妥协,就会对有损党的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甚至做出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忠诚就无从谈起。
党员干部要通过党纪学习,用“信念之火”淬炼对党无限“忠诚之心”,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要把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来践行,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航行的道路上不变政治信仰,不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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