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何发理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202x年02月29日何发理,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月参加工作。
曾任陕西省林业厅造林处干部;太白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陕西省林业厅造林处副处长(正处级);省林木种子公司经理、省林木种苗工作站站长;省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x年3月退休。
202x年3月,何发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02x年10月,何发理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202x年4月,何发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何发理案是陕西省近年查处的生态环保领域的典型腐败案件,其本人也是退而不“休”搞腐败的典型代表。
在职时,何发理把手中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退休后,何发理仍沉溺于权力带来的“甜头”,大肆收受财物。
权力的余温或许会带来一时的安逸,但贪婪地伸出“黑手”终会付出沉重代价。
亲清不分,丢掉质朴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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