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房志秀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202x年11月24房志秀,女,1962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天津市冶金材料研究所会计;河北区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商业科副科长、财政科副科长、法制科科长;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房志秀,女,1962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天津市冶金材料研究所会计;河北区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商业科副科长、财政科副科长、法制科科长;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202x年11月24日,天津市河北区纪委监委对房志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202x年6月,房志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x年10月,房志秀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我一定选择摒杂念、祛贪欲、走正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房志秀方才恍然大悟,羞愧、悔恨、叹息,可惜时不再来、悔之晚矣。
房志秀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在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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