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辩证法发展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种模式。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长沙市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因地制宜”,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为我国不同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指明了方向。
“因地制宜”,既是基于对我国国情的准确把握,也是基于对新质生产力丰富内涵的深刻理解。
发展新质生产力涉及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组织管理、人才引育等多个层面,各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又存在差异,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打法也会不尽相同。
不能忽视产业规律和自身条件盲目推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新质生产力发展之路。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向“质”提升。
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把传统产业与新质生产力对立起来,也不是一味发展新兴产业而忽视甚至放弃传统产业,而是要“先立后破”,在稳住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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