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以新预审机制深耕执法规范化建设新实践近年来,广安市邻水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聚力探索以推进法制提前介入、同步上案机制制度化、实战化、规范化实现法制监督前置、共同办案为核心的新预审机制改革,收到良好效果,走出了深耕执法规范化建设又一条新路子。
一、问题中找答案,把准新预审机制改革的大势机遇。
一是问题倒逼改革。
近年来,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执法办案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以邻水县为例,202x年以来,移送起诉案件退查率高达9.7%、撤回率高达5.4%,公诉率仅63%,因执法办案引发举报投诉和负面舆情时有发生。
202x年,办理“吕某英死亡”案中因初始执法不规范致案件办理受阻,引起当事双方不满,被市人大监督,并召开了以案促改现场剖析会。
这些问题,既表明执法办案能力不足,也反应法制监督指导缺位,需要找到新的监督机制予以解决。
二是大势催生改革。
近年来,最高法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最高检推动共建“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其要义就是要求审判、检察工作主动实质提前介入刑事执法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正确履职尽责,确保诉前程序符合刑事审判要求,客观上要求公安机关对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执法质量内控模式。
同时,随着环境深刻变化,新的犯罪不断凸显,新的法律相继出台,也要求公安机关以改进侦查办案的指导监督模式来撬动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提升。
三是土壤孕育改革。
预审机制自1954年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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