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促进决策咨询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高端智库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咨询委)是省委、省政府设立的高层次决策咨询机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省咨询委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聚焦“省之要事”,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新期望,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条省咨询委坚持以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宗旨,以建设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助推发展的高端智库为目标,遵循服务决策、适度超前的原则,聚焦省委、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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