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今年出版的第1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文章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话题时,曾引用古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所代表的中国哲学智慧,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入了丰富内涵,也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核心要义。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出自《庄子·齐物论》:“夫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天。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其含义为:天下总有小于秋毫的事物,就此而言秋毫也是大的;泰山虽大,但总有比泰山大的东西,在此意义上说泰山也是小的。
同样的道理,早天之子在更短暂的生命面前,也是长寿的;传说活了八百年的彭祖在比他更长久的生命面前,也是早天之人。
天地与我们共同生长,我们和天地所孕育的外物并没有根本的差异,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宇宙整体。
这段话中谈到的大与小、寿与天的对比关系,以及天地与我、万物与我的共生关系,重点不是要描述外在于我们的自然界是什么样的,而是蕴含着“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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