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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内蒙古好人”事迹材料

11-16 | 移动端:赵慧“内蒙古好人”事迹材料

  坚守十七载,心系百姓解民忧一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赵慧先进事迹赵慧,女,41岁,中国共产党党员,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赵慧同志20xx年经自治区优秀大学生选调到满洲里市人民法院,17年来始终工作在审判一线,爱岗敬业,忠诚履责,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201x年至202x年共协助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000余件。

  201x年荣立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2x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202x年被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办评为“身边好人”荣誉称号。

  一、坚守初心使命,做人民满意干警。

  赵慧同志始终恪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用谦和的态度、服务的诚心去温暖群众的民心。

  她经手的一起未成年人健康权案件,13岁男孩将年仅12岁的女孩性侵并殴打致伤,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女孩只能向男孩主张民事侵权赔偿,双方情绪波动很大。

  赵慧同志接到案件后,马上认识到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如果处理不当会给两个孩子留下难以弥补的心理阴影。

  她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多次前往两个孩子家中,与家长进行沟通。

  在了解到当事人的特殊家庭情况后,她一方面联系司法援助事宜,另一方面对家长都行心理疏导及释法明理。

  该案做出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女孩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男孩一家在这起案件中也受到警示教育。

  赵慧同志深刻理解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渴盼之心,17年来,她所协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起投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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