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中增强经济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202x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调,“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并对“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明确提出一系列要求。
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
新时代,我们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述,加强理论研究,纠正认识误区,扎实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一,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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