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202x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兴安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盟委、行署工作,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抓好中心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一)依法治盟工作情况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进落实情况。
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各科室及旗县市营业部负责人协助抓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
中心党组书记、中心主任张伟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兴安盟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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