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依法调解理念的成功实践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张景文一、纠纷概述患者魏某,男,28岁,20xx年7月1日因血小板减少4年4个月,红细胞减少1个月入住天津市某三甲医院。
患者既往病史:20xx年4月发现血小板减少,被诊断为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并住院治疗。
20xx年6月患者因车祸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再次住院诊疗。
本次入院诊断为:1.贫血、血小板减少(血小板20xx,血色素79克),待查。
2.内痔,伴有大便带血。
患者入院后按照常规进行血液检查,同时给予输血及血小板(血小板输入2次),服用止血药卡罗华纳等诊治。
7月12日12时许,患者突然出现剧烈头痛、呕吐等症,值班医生查脑CT后,考虑无脑出血症状嘱其继续观察。
当日15时患者因持续头痛、恶心找值班医生求治,值班医生未到患者床前诊查即开具处方给予肌肉注射布桂嗪0.1g镇痛。
16时许,患者如厕时突发晕厥,家属找到医方并告知患者伴有大便表面带血,头痛、恶心等症状。
医方查患者血压183/141mmHg,脉搏97次/分后,将二级护理改为一级护理,16时26分行静脉注射血凝酶1iu,输液卡络磺钠40mg,口含奥美拉唑、硝苯地平等措施。
17时30分,患者呼之不应,双瞳孔缩小至1mm。
医方考虑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脑出血。
17时49分,临时医嘱记录病危。
18时22分,继续行口含硝苯地平及静滴氨基乙酸10mml。
18时26分,输血500mml、悬浮红细胞2u。
19时13分,应用重组人凝血因子七以1mg×4静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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