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部分网络平台借“榜单”牟利扰乱公众认知应引起重视“十大主播排行榜”“中国互联网十大风云人物”.…近日,一些网络平台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之名开设各类榜单,涉及多个行业领域。
然而,其中一些榜单产生机制并不透明,存在“交钱上榜”灰色地带,被质疑为“榜单经济”,一定程度上异化为一些人员和企业炒作造势、进行所谓“形象管理”的工具。
基层认为,网络平台借“榜单”催生经济利益链条,扰乱公众认知,亟需加以规范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一是存在数据造假,榜单“付费上榜”。
各类“排行榜”“热榜”一方面标榜利用平台算法和大数据筛选的“客观公正性”,一方面也接受付费上榜等人为因素的介入。
例如,202x年12月,腾讯音乐发布“年度十大热歌”榜单,该榜单发市时声称“依据腾讯音乐用户的海量数据得出”。
看似“公正客观”的背后,实际上腾讯不具备版权的音乐不在评选之列,该榜单也因此被业界质疑是一家平台的“自娱自乐”。
除了圈定“特定数据范围”外,互联网平台依靠“刷量”来左右榜单排名已成公开秘密。
在境内互联网平台上,通过刷量的方式“维护店铺口碑”业务在各大平台明码标价,只要“维护费”出价合理,相关店铺或商品就会“自动”被推荐到相关区域的“热卖榜单”。
例如,201x年,艺人吴亦凡因利用机器人在“苹果音乐物畅销榜”上刷量,被海外媒体曝光。
此外,类似“年度经济人物”“行业最有影响力企业”等榜单是媒体平台自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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